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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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3+1+2新高考中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如何转换? 问题类型:政策规定 来自:湖北省 提问人:湖北招生信息网 |
问:问:3+1+2新高考中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如何转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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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问题:问:3+1+2新高考中4门再选科目考试成绩的等级分如何转换? 的回答 解答人: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(2022-05-27 17:25:40) |
答: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,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,再由等  级转换而来的分数。 对于某一再选科目,转换时赋分起点为 30 分,满分为 100分。具体转换规则: 第一步,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 A、B、C、D、E共五个等级,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 15%、35%、35%、13%和 2%,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。 第二步,将 A 至 E 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,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,分别转换到 100~86、85~71、70~56、55~41 和40~30 五个分数区间,得到考生的等级分。等级分计算结果按“四舍五入”进行处理,以整数呈现。 选择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,不予跨省认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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